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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情况报告
时间:2019/12/3 15:30:52 来源:本站原创 1076

2015年11月2日,国家艺术基金发布《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1月1日开始面向社会受理项目申报。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各类不同体制艺术单位、机构和广大艺术工作者,热情响应、积极参与了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在2016年1月1日至3月1日的受理期内,共有6491个各类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主体”),申报了7245个项目。兹报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总量

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评审系统”)是申报主体填写和提交申报项目的网络平台。受理期内,共有6491个申报主体,在申报评审系统成功完成用户注册,填写了项目申报表的项目数量为12312项,最终正式向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提交的项目数量为7245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75.1亿元。有40%已经在线填写了的项目申报表,最后没有提交。原因在于申报评审系统有自动审核功能,申报主体资格不符合、申报项目内容不完整和附件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能提交;也有部分申报主体在填写项目申报表时,从项目制管理的角度重新审视了自己的策划创意,觉得有些思考还不够成熟完善,需要进一步做好准备工作,明年再申报项目。

在6491个申报主体中,机构申报主体3609个,艺术家个人申报主体2882个,分别占申报主体总量的55.6和44.4。申报主体分布广泛,国内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队系统(含武警),以及中央部委办局的直属部门都有机构和个人申报了资助项目。其中机构提交的申报项目数量为4363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60.2;艺术家个人提交的申报项目数量为2882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39.8

与2015年度相比,在申报评审系统上填写的申报项目数量增加了4888项,增幅为65.8接近2014年度和2015年度填报项目数量的总和。最终提交的申报项目数量较2015年度增加了2843项,同比增幅为64.6%,较2014年度增加了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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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5年度相比,机构申报主体提交的项目增加了1413项,较2014年度增加了1275项,呈整体增长趋势。2016年度新修订的《申报指南》不再限制同一单位、机构申报舞台艺术作品创作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和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数量,鼓励各艺术单位、机构更好的发挥自身优势,围绕艺术创作、传播交流和人才培养积极开展活动,活跃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对2015年度已获得立项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在申报2016年度项目时也进行了必要约束,限制申报相同艺术品种的同类型资助项目,以推动其集中精力实施好已经立项资助的项目。

与2015年度相比,申报主体为艺术家个人提交的项目增加了1430项,同比增长98.5%;较2014年度增加了1714项,呈逐年递增趋势。2016年度修订的《申报指南》中新增了面向艺术家个人申报的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今年,虽然是第一次受理美术创作项目的申报,但由于前期宣传动员工作开展得比较到位,共有1280位美术家向艺术基金申报了该项目,为提高评审质量打下了基础。

二、分类统计分析

(一)按项目类型统计

1.舞台艺术创作项目

2016年,共有1463个申报主体申报了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为2495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28亿元。其中,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的数量为1106项,申报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项目数量为1389项。

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的项目,2015年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新创作项目的数量相比,增加了285项,增幅为34.7%;申报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项目,比2015年增加了600项,增幅为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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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4年度和2015年度《申报指南》相比,201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不再设立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重大加工修改提高项目,申报此类项目须是2016年3月1日前没有完成创作首演的新创作作品,以更好地发挥支持新作品创作的“孵化器”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今年申报项目数量仍比上一年度增加了285项,说明当前舞台艺术创作更趋活跃,创作新作品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

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项目由市、县两级文化馆、群众艺术馆、传承保护中心、基层艺术院团、艺术协会等单位、机构申报的有890项,占该类申报项目的64.1%,说明基层艺术单位、机构对自己申报艺术基金的定位找得更准,更注重发挥自身在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小型剧(节)目和作品方面的优势。

2.美术创作项目

2016年度,共有1280个申报主体申报美术创作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为1280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2亿元。其中,中国画创作项目数量为551项,油画创作项目数量为422项,版画创作项目数量为92项,雕塑创作项目数量为136项,水彩(粉)画创作项目数量为7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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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相比,美术创作项目不限制申报者的年龄。今年申报的1280个项目中,申报主体年龄超过40周岁的占83%,说明美术创作项目与资助40周岁以下的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还是有很好区分度的,适应了不同年龄层次美术家的需求。

按照申报主体所在工作单位、机构的性质划分,来自体制内的申报主体有1162人,来自体制外的申报主体有118人。体制内申报主体的工作单位主要为美术家协会、美术馆或开设美术专业的高等院校(所);体制外申报主体的工作单位主要为民营文化企业,其中还包括44位无工作单位的自由画家。今年是艺术基金征集美术创作项目的第一年,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联系统都在申报动员方面给予了支持,下一步还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除在专业媒体宣传外,还将在美术家相对集中的工作和生活区开展定向宣传,为更多的美术家申报艺术基金创造条件。

3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

2016年度,共有1602个申报主体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为1602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2.3亿元。其中,申报戏剧编剧创作人才项目数量为175项,申报曲艺文本创作人才项目数量为30项,申报音乐作曲创作人才项目数量为171项,申报舞蹈、舞剧编导人才项目数量为142项,申报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项目数量为828项,申报工艺美术创作人才项目数量为25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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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150项,增幅为10.3%;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766项,增幅为91.6%。项目申报量略有增加,说明目前设立的资助范围基本满足了当前40周岁以下艺术家的申报需求。但与艺术事业发展的水平相比,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的总量仍不是很大,说明培养具有源头性、原创性能力的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仍然是一项应该引起各方面重视的长期任务。

4.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2016年度,共有864个申报主体申报了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为1102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31.7亿元。其中,在国(境)内实施的项目为928项,包括演出类项目432项,展览类项目345项,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开展的项目151项;在国(境)外实施的项目为174项,包括演出类项目90项,展览类项目77项,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开展的项目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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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5年度相比,申报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增加了566项,增幅为105.6%。根据2014年度、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评审和实施的情况,在修订2016年度《申报指南》时,采取了一些新措施:一是将近几年新创作的,内容优质、质量上乘的舞台艺术作品也纳入了资助范围,鼓励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过程中,久演不衰,深受欢迎,产生过较好社会影响的艺术作品开展巡演活动,推动艺术“高峰”涌现。今年的演出类项目申报数量为522项,比2015年度增加了242项,增幅为86.4%。二是为保证申报主体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实施好项目,将项目实施周期延长到两年。主要考虑到国(境)外实施的项目一年内完成有难度,依照国际惯例应提前两年预定剧场、展馆,并着手开展前期宣传。同时,也为在国(境)内实施项目提供较充足的筹备时间,以取得更好的传播效果。国(境)外实施的展演、展览项目较2015年度增加了70项,增幅为67.3%。三是新增了对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的资助。将“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内涵丰厚、方式灵活、手段创新,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项目”列入了资助对象,此类项目申报了158项。

5.艺术人才培养项目

2016年度,共有545个机构申报主体申报了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为766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12.4亿元。其中,艺术专业人才培养项目676项,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项目56项,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27项,高端艺术人才境外研修项目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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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5年度相比,申报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数量增加了279项,增幅为57.3%。其中,艺术院校、艺术研究院(所)申报了365项,占该类项目总量的47.7%;省级、市级的文艺院团申报了193项,占该类总量的25.2%。艺术院校在教学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等方面确有优势,开展艺术人才培养活动的积极性更高,艺术基金也将采取相应措施,推动艺术院校和文艺院团合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进一步做好艺术人才培养工作。 

(二)按申报主体类型统计

1.按机构和个人统计

申报主体为机构的申报项目4363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60.2;申报主体为个人的申报项目2882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39.8

2.按申报机构的属性统计

机构申报主体中,国有单位、机构申报项目数量为3266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45.1。其中,事业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为2278项,国有企业申报项目数量为910项,国有社会团体申报项目数量为75项,部队系统(含武警)申报项目数量为3项。

非国有单位、机构申报项目数量为1097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15.1。其中,非国有社会团体申报项目数量为92项,民营企业申报项目数量为848项,民办非企业类文化艺术机构申报项目数量为157项。



与2015年度相比,国有单位、机构申报项目数量增加了1076项,增幅为49.1%;非国有单位、机构申报项目数量增加了337项,增幅为44.3%。从申报情况看,国有单位、机构的申报项目数量高于非国有单位、机构。现阶段,依靠着丰富的经验、充足的资源和长久积累的实力,国有单位、机构长期处于艺术创作生产主导地位,这种状态在短时间内还较难改变。当前,民营文化企业、民办非企业类文化艺术机构和非国有社会团体文化机构正在快速发展,在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也获得了多种形式的支持,艺术创作活力较强。另外,这类机构更侧重申报传统艺术形式与互联网等新媒体结合的项目,随着艺术基金逐步扩展资助范围,这类申报主体的申报能力将逐步释放出来。

(三)按申报主体所属地区、系统统计

国内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队系统(含武警),以及中央部委办局直属的文化艺术部门,申报项目数量依次为:北京689项,河北521项,山东475项,湖南381项,安徽319项,陕西306项,广西296项,吉林286项,河南282项,云南255项,山西253项,四川235项,中央直属单位235项,江苏212项,浙江210项,辽宁208项,内蒙古196项,湖北195项,宁夏186项,贵州185项,重庆181项,江西137项,广东135项,上海134项,甘肃130项,新疆126项,黑龙江98项,天津86项,福建64项,海南64项,青海62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8项,西藏34项,部队系统(含武警)2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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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5年度相比,全国90%地区和系统的项目申报数量有所增加,河北、北京、湖南、安徽、吉林、宁夏、贵州、山东、陕西、四川等省份的增量在100项以上,尤其是河北省、湖南省的申报数量增幅分别为338%和157%。这说明艺术基金地方工作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多数省区积极主动地挖掘当地文化艺术资源,将特色、亮点、优势结合起来,组织策划创意项目,推荐申报项目,带动地方艺术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但仍有部分省区对征集申报项目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项目申报量同比有所减少,这说明,进一步完善艺术基金地方工作体系建设仍将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三、申报数据反映出的情况

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的总体特点是数量多、质量高、分布均衡,基本反映了我国艺术事业发展的现状,通过对申报数据的分析,集中说明了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说明艺术基金的资助效能正在逐步释放,对促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艺术基金成立两年来,在文化部、财政部和基金理事会的领导、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精品力作,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领军人物和高素质艺术人才为工作目标,共立项资助各类艺术项目1121项,资助资金总额达到了11.5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直接推动了优秀艺术作品创作、传播交流和艺术人才成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也得到各级各类艺术单位、机构和广大艺术家的认同,申报艺术基金的积极性更高、参与感更强,多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都设立了相应的机构,很多艺术单位、机构都把申报艺术基金列入了年度重点工作。

(二)说明艺术基金“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形象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艺术工作者的普遍认同。艺术基金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按制度管理、按程序运行”,围绕项目评审工作,先后采取了随机抽取专家、网络盲评、全方位回避、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引进第三方监督、媒体公示和发布申报报告、评审报告、监督报告等具体措施,保证了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依托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和专家不断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保证实施质量。公正的评审和高水平的实施,使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到了社会的认同,也得到广大艺术家的认同,树立了国家艺术基金良好形象,吸引了更多的艺术单位、机构和艺术家申报艺术基金项目。

(三)说明艺术基金资助对象和资助方式更趋科学合理,满足了艺术事业发展的现实需求。艺术基金成立两年来,在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对艺术事业发展形势的认识。在选取资助对象上体现战略意义,坚持满足艺术事业当前和长远发展需求并重,在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方面形成“闭环”。既有出精品、出“高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项目,也有打基础、立长远,服务艺术事业长期发展的基础工程。在资助方式确定上,坚持引导和服务并重,使资助方式适应当前艺术单位、机构和艺术家的实际,并通过逐步优化升级引导申报主体掌握基金制管理规律。下一步还将通过深化原有申报指南的内涵,研究确定新的资助项目,使艺术基金的资助范围更加符合章程要求,基本到边到界,形成稳定均衡的资助结构,更好地发挥国家基金对艺术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

(四)说明今年的申报动员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通过媒体宣传、片区培训和专题辅导,申报项目的数量、质量都有明显提高。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后,艺术基金起草了《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十问》,以问答的形式,就各类项目策划创意、申报评审中集中存在的问题做更为深入细致的解释,深化了申报主体对申报指南的认识理解;艺术基金先后在北京、南昌和成都组织了片区培训;应各省文化行政部门邀请,安排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到20多个省(区、市)做了专题辅导,培训和辅导了近万人次。在申报受理期间,艺术基金通过400电话、QQ群等形式提供咨询近两万条次,接待到访近百人次。深入细致全面的宣传动员和咨询辅导,帮助申报主体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有效地提高了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五)说明申报流程和申报评审系统更为完善,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使用更加简捷便利。两年来,为满足直接面向社会受理申报、组织评审的要求,艺术基金开发了申报评审系统。每轮申报评审工作结束后,都会根据实际工作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不断升级优化信息系统。为满足艺术单位、机构和艺术家使用需求,信息系统一方面功能更加完善,另一方面流程更清晰、界面更友好、操作更便捷,简单、易用。从申报情况看,绝大多数申报主体都能够熟练地使用这套信息系统,在申报项目的同时,也熟悉并掌握了对艺术活动实施项目化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管理水平。(本文来源于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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