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艺术研究院官方网站
湖南省艺术研究院现设有九个部门,分别为剧目和非遗研究工作部、湖南舞台艺术创作服务中心、《艺海》编辑部、湖南文化艺术档案馆筹备办公室、艺术信息部、行政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国家艺术基金湖南项目管理办公室、知音合唱团。
剧目与非遗研究工作部 主任:蒋晗玉
湖南文化艺术档案馆筹备办公室 主任:王卫恒
《艺海》编辑部 主任:杨建
艺术信息部 主任:任科
国家艺术基金湖南项目管理办公室 主任助理:种荧
办公室 主任:谭绪人
知音合唱团 常务副团长:曾湘玲
1、剧目和非遗研究工作部职责范围:
在院部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全省艺术生产规划。
负责对全省舞台艺术创作演出的剧(节)目进行咨询、论证、辅导和指导。
承担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含传统戏剧、传统舞蹈、传统音乐、曲艺、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俗)
保护研究的有关具体工作。
在院部统筹安排下,承担举办学术、展演及公益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研究工作的成果和经验的工作。
组织艺术课题的研究,总结研究艺术创作方向、规律和经验,协助做好艺术交流和传播。
组织全省范围“非遗”普查调研工作的开展;指导全省“非遗”保护研究计划的实施;进行“非遗”保护的理论研究。
组织全省文艺评论文章的组稿、修改、发布。
组织或协助做好院内举办的各种艺术培训班、继教班的工作。
完成院里交付的其它任务。
2、湖南文化艺术档案馆筹备办公室职责范围:
收集、整理全省范围内有一定价值的艺术档案,对濒临消失的珍贵档案进行重点的征集、抢救和保护。
组织全省范围艺术档案普查调研工作的开展。
指导全省艺术档案的规范化、信息化、数字化管理。
做好馆藏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实现文化艺术档案资源共享。
编辑出版档案史料,参与编修史志工作。
举办学术、展览、研讨活动,交流、宣传档案工作的成果和经验。
参加艺术研究课题工作和文艺评论工作。
完成院里交付的其它任务。
3、《艺海》编辑部职责范围:
严格遵循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办刊宗旨和国家关于出版发行的法律法规。
忠实执行办刊任务和内容范围,保质保量准时出刊12期。
遵循刊物定位,公平公正甄选刊物来稿,确保来稿质量。
扩展读者群体,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不断增加经济效益。
参加艺术科研究工作和文艺评论工作。
完成院里交付的其它任务。
4、艺术信息部职责范围:
负责对各市(州)、省直各院(团)排演的剧目和省内重大艺术活动进行拍摄采集,并编辑制作成光碟。
负责将院内原藏的音像资料、剧照、图片实行计算机管理,录成光碟。
按照有关制度,保管、使用摄像机、照相机等贵重器材。
利用计算机网络,收集、整理、录制国内外有关艺术信息,并立卷归档,形成艺术信息资料。
负责本院网络平台、微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本院网站及微信平台各项信息的发布、更新、维护。
协助做好院内举办的各种艺术培训班、继教班的工作。
完成院里交付的其它任务。
5、国家艺术基金湖南办公室职责:
在院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做好国家艺术基金湖南地区的各项工作。
组织做好国家艺术基金湖南地区的项目申报工作。
组织做好国家艺术基金湖南地区的项目辅导、指导工作。
参与国家艺术基金湖南地区的项目验收工作。
完成院里交付的其它任务。
6、办公室职责范围:
负责各部门设备配备、添置及办公用品等的核准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
负责全院对外联络和来访的公务接待工作。
负责起草综合性的工作报告、工作总结、通知、通报等文书材料。
承担文印、传真和全院性档案收集整理等管理工作。
负责全院水、电的正常供应和水电设备、排水系统的维修与管理。
负责实施全院安全工作的预防、宣传、组织检查及内部保卫、综合治理等日常工作。
负责本院整体南迁新址有关工作。
严格制度规范和执行公务用车,做到安全行车,维护、保养好本院汽车。
协助院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完成院里交付的其它任务。
7、政工人事科职责范围: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政策,负责全院的人事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全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聘工作。
负责全院在岗职工的日常考勤和年终考核工作,办理职工奖惩及各种假的请假和销假工作。
负责全院职工的工资、津补贴及奖金的统计造册、审批工作;负责全院职工的“五险”缴纳工作。
协助院领导做好全院的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和公开招聘工作,做好全院的人事档案收集及保管工作。
负责全院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协助院党总支做好党务、纪检、监察和思想政治工作。
完成院里交付的其它任务。
8、知音合唱团职责范围:
致力于弘扬民族合唱艺术,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组织社会各界声乐爱好者组成一支活跃在合唱舞台上的业余合唱团队。
积极参加省、市、区、街各类演出活动及全国各类合唱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