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艺术研究院官方网站
为切实提高我国花鼓戏类地方戏曲声腔音乐编曲人才创作水准,力促精品剧目生产,湖南省艺术研究院结合各地花鼓戏声腔音乐编曲人员目前实际情况,制定“花鼓戏声腔音乐编曲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资助并获得通过。经研究,我院决定2016年面向全国实施该项目,请收到通知的各省(文化厅)市(文广新局)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按本函要求推荐相关专业人才参加研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概况
1、实施单位:湖南省艺术研究院
2、培训对象:全国艺术表演院团(花鼓戏类)音乐专业技术人员。
3、培训人数:30人
4、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6年6月15日—2016年10月9日(暂定)
第一阶段:6月15日—9月21日(集中授课时间)
第二阶段:9月22日—9月26日(采风创作)
第三阶段:9月27日—10月9日(集中创作、排演、汇报演出)
5、培训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湖南省艺术研究院(具体地点详见录取通知)
二、报名条件
1、全国艺术表演(花鼓戏类)院团范围内年龄45周岁以下,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花鼓戏(类)音乐专业在职人员。提交个人花鼓戏(类)音乐编曲等作品(音频或视频)。经专家组评审选出正式学员30人。
2、能保证完成培训期间3个半月全程脱产学习(由所在单位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培训方式
聘请花鼓戏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获得花鼓戏编曲国家级奖项的专家及国家级音乐学院专业教授授课并点评学员作品。以专家授课、讲座,学员创作作品,点评学员个人音乐作品、师生交流、与艺术表演单位业务负责人座谈、采风、观摩学习、提交个人学习论文、汇报演出等形式进行培训。
四、培训内容
花鼓戏剧目音乐创作等课程,音乐作曲课程,和声、复调、对位、配器等课程。
五、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学员实行住校制,学员学费、食宿费及观摩费用均由国家艺术基金“花鼓戏声腔音乐编曲人才培养”项目支出,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或个人承担。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止(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由学员属地省文化厅、市(州)文广新局等单位推荐或直接登录湖南省艺术研究院官方网站页面http://www.hnysyjy.com/,下载表格按要求逐项完整填写,并发送到指定的邮箱。
3、材料报送:填写报名表1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时长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的花鼓戏(类)音乐编曲、配器作品或其它作曲类创作作品(音频资料统一mp3格式)及有关辅助资质证明材料,并同时报送所有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
资料报送地址:湖南省艺术研究院剧目与“非遗”研究工作部(长沙市芙蓉区明星里2号,邮编410005)伍婷婷(收)
邮箱:846934795@qq.com
4、录取方式:经湖南省艺术研究院组织专家组审核遴选后,以电话方式通知入选学员。
七、联系人及电话: 0731-82251925
伍婷婷 15974275556
姜 瑶 15974248585
附件:2016湖南省艺术研究院“国家艺术基金”花鼓戏声腔音乐编曲人才培养学员推荐表。
湖南省艺术研究院
2016年元月
附件:
国家艺术基金
“花鼓戏声腔音乐编曲培训项目”学员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族 | | 相 片 |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 |||||
研修项目 | | 职称 | | |||||
工作单位 |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 |||||
艺术 简历 | | |||||||
获奖 情况 | | |||||||
推荐 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盖公章) | |||||||
(此表可以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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