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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湖南省文艺理论和评论工作。在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文联关心支持下,湖南省艺术研究院“争鸣文艺评论社”第一次社员大会于2015年10月22日在该院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领导有:湖南省文化厅鄢福初副厅长、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吴良琴同志、省文化厅艺术处邹健处长、省戏剧家协李鸿飚秘书长、省文联文艺评论家协会陈善君秘书长等。
会议由湖南省艺术研究院王林副院长主持,大会通过了“争鸣”文艺评论社章程和宣布了首届负责人。由于时间较为紧促及配合第五届湖南艺术节剧评工作的需要,首届“争鸣”文艺评论社负责人由湖南省艺术研究院酝酿提名,委派魏俭同志为社长,王林同志为副社长,蒋晗玉同志为秘书长,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起,“争鸣”文艺评论社负责人将由理事会酝酿、选举产生。首先,省艺术研究院魏俭院长致辞,省文化厅艺术处邹健处长、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吴良琴、省剧协李鸿飚秘书长、省文联文艺评论家协会陈善君秘书长等先后对“争鸣”评论社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评论社今后的发展寄予希望。鄢副厅长在讲话中对评论社提出了“三要、三不要”的要求:一要成为思想导航的指挥所,二要成为学术的竞技场,三要成为作艺术作品的推广站;一不要成为名利场,二不要成为吹捧场,三不要成为精神的垃圾站。希望评论社的成立能带来新的风气、新的精神面貌,真正办成服务文艺创作的阵地,祝评论社前程似锦、硕果累累!
“争鸣”文艺评论社的成立,改变了湖南文艺评论工作没有一个规范的、有序的社会团体进行担当和组织的现状。首届社员来自全省各地文艺研究机构、艺术创作部门、演艺院团以及湖南相关高校,都是文艺创作、演出、研究的专业人士。评论社的成立对于团结全省文艺评论工作者;推动湖南省文艺评论工作的开展;引领正确的文艺评论导向;引导文艺创作更好地与人民需求、时代进步相结合;倡导正确的艺术审美取向,提升艺术鉴赏水平;促进湖南文艺事业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